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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信用证有什么风险

2019-03-20 16: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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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国国内贸易中使用国内信用证结算的企业越来越多,但也不乏因软条款导致纠纷或损失的案例。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远期信用证有什么风险?信用证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信用证付款的方式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远期信用证有什么风险

  一、远期信用证有什么风险

  1、汇兑风险,特别是在当前人民币对美元走强的情况下。

  2、开证行破产。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开证人破产,不影响收款,因为开证人要提货,首先得先承兑汇票。汇票已经承兑开证行就必须要付款。

  3、支付中止令。希腊、意大利一些不法商人擅长这套把戏。利用本国法律的某些规定,对货物提出质量索赔,在法院判决之前,暂时中止付款,相当于国内的“诉前保全”。

  二、信用证风险防范措施

  1、明确责任和义务。尤其是开证行应当树立起第一性的付款责任的风险意识,通知行在收到信用证之后必须核对签字或密押,确定真假无疑、杜绝假冒信用证。当受益人经验不足,不知如何审证时,银行因对收到信用证的延误、残缺或其他差错向开证行进行查询避免软条款信用证。

  2、落实好担保和抵押。 开证行为降低风险,应尽可能对开证申请人申请开立的信用证提供担保和抵押。但是,抵押或担保等信用支持并不一定能够确保信用证的及时付汇,它只能是降低风险,而不能消除风险,因此对抵押和担保开证签订的合同、协议、抵押书等文件和企业抵押资产的真实性必须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抵押与担保都具有法律效力。

  3、选择资信良好的银行作为业务伙伴。 信用证付款是通过银行间的国际业务网络实现的,银行本身的信誉良好以及银行之间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无疑会便利信息的及时传递,便利银行之间合作打击信用证欺诈行为。

  三、信用证付款的方式

  信用证的付款方式有:

  1、即期付款;

  2、远期承兑;

  3、延期付款。

  信用证的付款的注意事项:

  采用信用证付款的结算方式时,买家是根据买卖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向开证银行交纳信用证保证金或提供其他保证后,请开证银行开具信用证。

  信用证是开给卖方的,以卖方为受益人,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一项约定。卖家在付运期之前把按照合约要求的货物付运出去,然后取得一套单证,其中包括最重要的已装船提单(B/L),而且其中的数量、日期及表面状况与买卖合约是一致的,即可前往信用证指定的银行(议付行)申请结汇。

  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即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然后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远期信用证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远期信用证的风险有:汇兑风险;开证行破产;支付中止令。而防范风险的关键在于开证行严格按照内部规章制度对开证申请人做全面的审查。若您还有其它的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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