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解除同居关系一般要退彩礼。但是双方同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的,或者双方同居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在同居期间生儿育女的,婚约期间,当事人死亡的等情形,也可以不用退还彩礼。
如果解除同居关系一般要退彩礼。彩礼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如果解除结婚计划,是应当退回的。但是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2.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4.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解除同居关系一般没有赔偿,但是一方有过错的可以申请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八条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找法网提醒您,解除同居关系的同时一般不可以主张经济帮助。法律只保护婚姻关系中的弱势群体,即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同居关系法律是不予保护的,所以解除同居关系时弱势方一般不可以主张向对方寻求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