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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解除同居协议不同意,如何向法院申请解除同居

2020-07-11 11:4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 除 同 居 关 系 协 议 书   立协议书人:   甲方:赵XX,男,汉族,19XX年11月25日,XX县人,住XXX小区,身份证号: 。   乙方:姜XX,女,壮族,19XX年7月11日生,XX县人,现住XX坡,身份证号: 。   赵XX与姜XX于2007年相识并相爱,后于2008年开始建立同居关系至今。2009年7月16日,姜XX生下一男儿,取名为赵XX,现孩子由男方父母扶养。赵XX确认赵XX系自已非婚生亲生儿子。2010年底,双方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扶养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解除同居关系后,儿子赵XX归赵XX抚养,姜XX不负担儿子抚养费,儿子依法对外承担的法律责任、大额医疗费等任何费用均由赵XX独自承担。   
    二、女方享有探视儿子的权利,男方保证女方对子女的探视权,不得无故阻挠。   
    三、同居期间所购买物品电视机、床垫归女方所有,摩托车由男方所有。   
    四、同居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由男方承担,女方不承担任何债务。   
    五、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 同居不是婚姻关系,同居双方自行分开即可,无需什么法定的手续。
  • 同居关系依法应自行解除,双方能协议解除最好,如达不成协议,一方声明解除并不再与对方共同生活即可。仅就解除同居关系而起诉到法院的,法院不予受理。如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就这些问题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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