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咨询

你好!同居四年受法律保护吗?

2021-05-25 18:27: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94年2月以前同居的,属于事实婚姻,94年2月以后的同居属于非法的关系。
    自己对照是否受法律保护。
    财产参照离婚时解决财产问题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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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以结婚登记为开始要件,像您所述,没结婚登记,只是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国94年以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因涉及隐私问题,可来律所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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