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咨询

该男子给该女子2万或8万元嫁妆,同居并生下一个女儿,并按照当地习俗处理葡萄酒(2016年1月)。当时,女子16岁,男子22岁。现在双方已经解除了同居关系,女方是否会退还彩礼,女方是否会与价值约2万元的彩电、冰箱等物品结婚

2022-07-23 10:05: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返还彩礼的情形主要有: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需要符合下列的条件:
    (一)双方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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