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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该怎样进行辩护

2019-04-18 16:1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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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吃穿住行方方面面都是需要钱。也因此有很多人在面对金钱的诱惑的时候并没有抵抗能力。尤其是对于一些国家公务人员而言,本来其目的是为人民服务,但是最终取因为个人利益而挪用公款。那么在进行挪用公款诉讼,其挪用公款罪该怎样进行辩护?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挪用公款罪该怎样进行辩护

  1、准确认定行为人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2、关键要准确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这个要件,对此国家立法机关和最高人民法院有相关的解释。 

  3、注意区分本罪和贪污罪,在实践中,一般根据是否平帐来区分,平帐的一般按照贪污罪定罪,否则按照挪用公款罪定罪。对于挪用公款后不退还的,则区分是主观上不想还还是客观上不能还,前者按照贪污罪定罪,后者按照挪用公款罪定罪。 

挪用公款罪该怎样进行辩护

  4、注意区分本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资金罪的。本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挪用目的和用途;本罪与挪用资金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主体。

5、挪用公款罪的共犯。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二、挪用公款罪的特点

  1、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即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许可(包括直接明示的许可或间接明示的默许),违反规章制度私自动用公款。其中,规章制度具有广泛性,因此,挪用的非法性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管理的规章制度,二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使用的规章制度,未经合法批准、许可。

  2、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其中,行为的目的包括:

  ⑴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⑵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⑶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3、挪用并不侵吞公款,而是准备归还,具有擅自借用的特性。即便挪用后而不能归还,也不是出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占有,而是出于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客观原因造成的。

  三、挪用公款罪刑事立案标准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挪用公款罪该怎样进行辩护、挪用公款罪的特点以及挪用公款罪刑事立案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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