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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的辩护技巧

2019-04-18 16: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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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以前经常会有看到新闻上说一些基础设施,因为一些贪污款项而造出豆腐渣工程事情。一般这些款项是属于公款,用于公共事业的。如果有不法人员想要以权谋私肯定是要都到法律制裁的。当然这些行为人肯定是会请律师打官司,尽量能够从轻处罚。那么挪用公款罪的辩护技巧?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挪用公款罪的辩护技巧

  1、律师要认真阅读案卷,尽最大可能熟悉案情,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应严肃详尽,逻辑清晰。

  2、注意被告人之间的责任划分,并提出自己合理合法的观点,但在庭审中不宜加剧自己与其他被告人律师的矛盾。如果各律师之间针锋相对,往往使公诉人作壁上观,起不到辩明事实和法律的作用,更会引起有利益冲突被告人的不满,造成不必要的矛盾。

挪用公款罪的辩护技巧

  3、注意寻找对自己所辩护人从轻、减轻、免予处罚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比如在当庭提出当事人在单位的工作表现优秀,没有违纪行为,有酌定从轻情节等。

  4、不赞成由辩护律师径直去取证,应该向司法机关申请,由司法机关取证。

  二、挪用公款罪的特点

  1、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即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许可(包括直接明示的许可或间接明示的默许),违反规章制度私自动用公款。其中,规章制度具有广泛性,因此,挪用的非法性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管理的规章制度,二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使用的规章制度,未经合法批准、许可。

  2、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其中,行为的目的包括:

  ⑴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⑵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⑶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3、挪用并不侵吞公款,而是准备归还,具有擅自借用的特性。即便挪用后而不能归还,也不是出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占有,而是出于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客观原因造成的。

  三、挪用公款罪辩护词内容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构成的犯罪,如果是其它人有类似行为的话,也不能构成该罪。挪用公款罪辩护词一般是由专业的刑辩律师做出的。

  挪用公款律师辩护词包含被告的信息,说明你要为他辩护的案件内容以及你辩护原因,基于现实,证据,以及他方证人的说辞。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辩护技巧、挪用公款罪的特点以及挪用公款罪辩护词内容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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