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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共犯的认定

2019-04-24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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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有共同犯罪的情形。那么,挪用公款罪共犯的认定怎样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挪用公款罪共犯的法律规定

  1、《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共犯的认定

  二、挪用公款罪共犯的认定

  《刑法》没有明确规定挪用款的使用人在什么情况下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发布的《解释》第八条明确规定:“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简单来讲,成立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必须具备挪用公款的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公款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公款挪用人和使用人之外的第三人,在双方之间积极撮合,介绍并参与挪用公款的,也应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论处。

  三、挪用公款罪共犯的量刑标准

  挪用公款罪共同犯罪的量刑: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挪用公款罪共犯的认定的相关内容,挪用公款罪共犯认定的法律规定、如何认定以及相应的量刑标准。若您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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