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咨询

我丈夫受伤2年,生活不能自立,但他背叛了婚姻,可以诉诸家庭暴力吗?

2020-02-29 10:07: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你的问题我答复如下:
    1、收集男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证据,然后向男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3、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
    4、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欢迎来电咨询。
  •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在二审时提出来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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