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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即将取代暂住证!办证需要哪些材料?

2020-04-2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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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证其实是我国借鉴其它国家的一种制度,此前,我国普遍使用的是暂住证,但是随着我国改革以及相关行政法规的颁布,渐渐地暂住证被居住证取代。那么大家知道办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居住证即将取代暂住证!办证需要哪些材料?

居住证即将取代暂住证!办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3类人可申领居住证

  《办法》明确,居住证是持证人在本省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办法》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2、合法稳定住所: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

  3、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二、申领居住证要提供这些材料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采集人像信息,提交《XX省居住证申领表》、居民身份证,并提供相关材料。

  符合“合法稳定就业”规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为: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等。

  符合“合法稳定住所”规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为:自有(亲友)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符合“连续就读”规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为: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等。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法律规定: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居住证即将取代暂住证!办证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居住证申领表、身份证以及相关材料。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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