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免赔咨询

双方都在责任认定书上签了字。对方负责我的下一个责任,对方只用强保险,我的全保险修理车花了一万。对方保险先赔偿对方2000元。现在对方拒绝赔偿我。

2021-05-06 07:0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对,交强险只赔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对方签字与否,不会影响理赔。如果对方不签字,可以由事故处理机关依法向交通事故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如果保险公司拒不理赔,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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