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免赔咨询

我的父亲在上下班途中乘坐公交车,因公交车急停导致摔倒且摔断肋骨,经交警部门确认事故为公交公司全责,我父亲住院半月多出院后遵医嘱修养三个月,现寻求公交公司赔付相关损失,公交公司让我们找公交公司所在的人寿保险理赔,我们现在对保险公司给出的赔付金额和内容不赞同,多次协商无效,他们还让我们去起诉,现在主要有以下几点1/保险公司以我父亲单位正常发工资为由,不赔付误工费,2/不赔付营养费且无依据。我想问下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或者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保险赔偿
2021-05-17 16:13: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交车门夹伤乘客,一般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的,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保险公司针对医疗费用在交强险的赔偿是有限额的,保险公司最高的限额为一万元,如存在商业三者险的,医疗费也可以进行赔付,但医疗费用超出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部分需要由肇事司机自己承担了
  • 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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