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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环保法构成犯罪吗

2018-12-06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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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是指对犯罪各种内在、外在特征的高度、准确的概括,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简要的说明。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混合概念。那么,违反环保法构成犯罪吗?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违反环保法构成犯罪吗

  《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第六十三条

违反环保法构成犯罪吗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四)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五)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六)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七)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八)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九)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十)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

  (十一)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十二)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十三)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十四)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二、犯罪构成的特征

  1、犯罪构成是主体、客体以及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2、犯罪构成是违法性与有责性的的法律标志;

  3、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

  三、环境保护法有什么意义

  环境保护法关系到国家建设、名族复兴、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子孙后代幸福的大事,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位置和意义:

  ①环境保护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②环境保护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③环境保护法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

  ④环境保护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有力保证;

  ⑤加强环境保护顺应了世界发展趋势。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对4种行为实施行政拘留,加重了对这些行为的处罚。同时,本条规定也与《刑法》的规定做了较好的衔接。新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环保法构成犯罪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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