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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消费税征收范围

2019-09-26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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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了解摩托车都知道是属于高能耗品,消费税意在调节市场产品结构,对摩托车征收消费税,也是对绿色环保建设的考虑。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一下摩托车消费税征收范围。

  摩托车消费税征收范围:

  (一)轻便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不超过50毫升的两轮机动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1] ),自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

  (二)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超过50毫升、空车质量不超过400公斤(带驾驶室的正三轮车及特种车的空车质量不受此限)的两轮和三轮机动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

  1、两轮车:装有一个驱动轮与一个从动轮的摩托车。

  (1)普通车:骑式车架,双人座垫,轮辋基本直径不小于304毫米,适应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

  (2)微型车:坐式或骑式车架,单人或双人座垫,轮辋基本直径不大于254毫米,适应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

  (3)越野车:骑式车架,宽型方向把,越野型轮胎,剩余垂直轮隙及离地间隙大,适应在非公路地区行驶的摩托车。

  (4)普通赛车:骑式车架,狭型方向把,座垫偏后,装有大功率高转速发动机,在专用跑道上比赛车速的一种摩托车。

  (5)微型赛车:坐式或骑式车架,轮辋基本直径不大于254毫米,装有大功率高转速发动机,在专用跑道上比赛车速的一种摩托车。

  (6)越野赛车:具有越野性能,装有大功率发动机,用于非公路地区比赛车速的一种摩托车。

  (7)特种车:一种经过改装之后用于完成特定任务的两轮摩托车。如开道车。

  2、边三轮车:在两轮车的一侧装有边车的三轮摩托车。

  (1)普通边三轮车:具有边三轮车结构,用于载运乘员或货物的摩托车。

  (2)特种边三轮车:装有专用设备,用于完成特定任务的边三轮车。如警车、消防车。

  3、正三轮车: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和固定车厢的三轮摩托车。

  (1)普通正三轮车:具有正三轮车结构,用于载运乘员或货物的摩托车。如客车、货车。

  (2)特种正三轮车:装有专用设备,用于完成特定任务的正三轮车。如容罐车、自卸车、冷藏车。

  以上就是摩托车消费税征收范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找法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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