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咨询

您好,我是旅游社的,有两个消费者报团游去日本旅行,今天第五天明日就回青岛市了,不久忽然告诉我她们在,行程安排中大型商场免税商店,买的保健产品,如今要退换货,我这边跟他商议了,大型商场免税商店,帮我的回应是沒有产品质量问题,不是退换货的,顾客如今坚持要退换货,如果不给他们退换货得话,就需要停留去日本不回家,我想问一下现在我应当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0-10-23 17:20: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质量问题退货,第一百五十七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第一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 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退换货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消费者依照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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