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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网络拍卖程序

2021-12-13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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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申请破产的,那么清算人需要对公司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的,一般来说是采取网络拍卖的方式来拍卖公司财产。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破产网络拍卖程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破产网络拍卖程序

  债务人财产处置,应以网络拍卖优先为原则。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其他方式处置,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以及债务人财产不适宜通过网络拍卖处置的除外。

  是否通过网络拍卖方式处置债务人财产以及网络拍卖方案,由管理人在财产变价方案中提出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表决。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六条,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处置财产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网络拍卖方案,经人民法院许可。

  网络拍卖方案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拟通过网络拍卖处置的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二)拟选择的网络拍卖平台;

  (三)拟拍卖时间、起拍价或其确定方式、保证金的数额或比例、保证金和拍卖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四)竞价时间、出价递增幅度、拍卖次数、每次拍卖的降价幅度及公告期;

  (五)其他需要由债权人会议决议的事项。

  管理人应就所拍卖债务人财产可能产生的费用和可能的税费负担情况向债权人会议予以说明。


破产网络拍卖程序


  二、破产网拍的公示信息

  管理人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选择的网络拍卖平台公示下列信息:

  (一)拍卖公告;

  (二)拍卖财产现状的文字说明、照片或视频等;

  (三)拍卖时间、起拍价及竞价规则;

  (四)拍卖保证金、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五)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六)通知或无法通知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七)财产交付方式、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以及税费负担;

  (八)其他应当公示和说明的事项。

  三、网拍的价格确定

  拟采用网络拍卖债务人财产的,一般情况下管理人应当提出处置参考价供债权人会议参考确定起拍价。参考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确定:

  (一)定向询价。债务人财产有计税基准价、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管理人可以向确定参考价时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机构进行定向询价;

  (二)网络询价。债务人财产无需由专业人员现场勘验或者鉴定,且具备网络询价条件的,管理人可以通过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网络询价;

  (三)委托评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委托评估、债权人会议要求委托评估的,管理人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网络询价不能或不成的,管理人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管理人估价。无法通过以上三种方式确定参考价,或者委托评估费用过高的,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交易价格、财务数据等进行估算。

  关于债务人财产处置参考价的确定,本办法未规定的,可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管理人实施网络拍卖应当先期公告。首次拍卖的公告期不少于十五日,流拍后再次拍卖的公告期不少于七日。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破产网络拍卖程序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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