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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程序可以延期嘛

2021-12-13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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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重整也是属于破产程序的一种,一般来说破产重整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具体需要多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破产重整程序可以延期嘛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破产重整程序可以延期嘛

  破产重整期限是多久:我国破产法并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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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企业破产重整程序

  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重整的程序如下所示:

  1、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即予以公告;

  3、法院指定管理人;

  4、法院通知债权人;

  5、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6、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7、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8、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

  三、破产程序要多久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一)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四)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五)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六)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破产重整程序可以延期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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