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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宣告破产的规定有什么

2023-01-10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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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破产法宣告破产的规定有,被宣告破产的原因和条件是资不抵债。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可以提起破产申请。破产申请的资格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主体。

企业破产法宣告破产的规定有什么?,破产申请的资格

  一、企业破产法宣告破产的规定有什么

  企业破产法宣告破产的规定有: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二、破产申请的资格

  找法网提醒您,破产申请的资格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可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

  三、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

  1.企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2.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

  3.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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