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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院移送管辖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2022-12-23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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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法院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受理的人民法院无管辖权,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破产法院移送管辖必须具备哪些条件?,破产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哪个法院

  一、破产法院移送管辖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破产法院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二、破产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哪个法院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找法网提醒您,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三、裁定移送管辖后可以撤诉吗

  移送管辖裁定生效后,案件移送之前,原告申请撤诉,受理法院可以准予。移送管辖是裁定管辖的一种,是依据法院的裁定,而不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来确定诉讼管辖。可见,移送管辖裁定本质上是对管辖的确认,即确认受理案件的法院无管辖权,受移送的法院有管辖权。从这个意义上说,移送管辖的“移送”不能机械地解释为技术性操作层面上的“移送”。因此,准予撤诉并不会影响移送管辖裁定的这种确认,即不会影响它的效力。也就是说,准予撤诉不是对移送管辖裁定的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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