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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怎么算

2018-12-17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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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里面每一位职工的努力。企业破产,对于职工的影响还是很大的。企业破产涉及到的一个问题就是企业职工的再就业问题。职工的再就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一个家庭的和谐发展,甚至于社会的稳定。那么企业破产法中,职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呢?

  一、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计算方法

  以职工的平均工资为基数,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除此之外,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经济补偿金财政补助标准=下岗职工进中心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实际工资年限×财政补助比例。

  还需要知道的是,企业出现破产的情况下,职工的社会福利是有保障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单位的破产财产中还应当留有一部分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样可以保证职工的社会保险福利。

  更重要的是,公司清偿债权时,员工的工资、社保等待遇的清偿顺序优于供应商的一般债权,即会优先支付员工工资,剩余的再偿还公司债务。因此,当职工面临企业破产时一定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企业破产法中与职工补偿金有关的法律规定

  1、《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2、《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分享的关于企业破产职工补偿金的相关内容。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出企业破产,职工还是会有补偿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企业破产会优先致富员工的工资,剩余的继续偿还工资债务。因此,员工一定不要因为企业破产就放弃争取自己的合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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