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咨询

三个人一起开了一家店。我是法人。我不想继续,因为我不能参加。如果我的合伙人要求我退出合伙企业,我该如何计算。在没有签署合同的情况下,三人每人给出了12w2000。该比例应为33.3%。我该怎么计算呢

企业法律顾问
2022-05-27 13:23: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1条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合伙人退伙,双方应当进行结算
  • 合伙开店退股取决于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其他合伙人应当在该合伙人退伙时,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与其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应负有赔偿责任,扣减相应的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 1、谁当法人是由自己协商确定的;
    2、法人可以代表公司对外开展业务,签署合同等活动;
    3、两个人的制衡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加以约定。《民法总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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