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咨询

一家注册资本20万的有限公司,如果要宣布破产,只需要还债20万,剩下的就不用还了,我的钱就不能还了吗?

监视居住
2022-07-29 06:5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 公司申请破产之后债务就不用偿还了,实际上这样的说法是过于笼统的。所谓的公司破产是指,资不抵债的企业申请企业破产,用企业申请破产时现有的财产,去偿还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的债务,如果不能够偿还全部的债权人的债权,那么则按比例分配。
    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
  • 如果企业不想破产,可以自行进行清算,但是前提是企业可以承担全部的债务,即还没有到资不抵债的程度,如果清算过程当中,发现企业全部资产仍不能偿还企业全部债务,那么仍然需要向法院申请破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