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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有哪些法律特征

2021-02-2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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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定金就是为了确保合同能够履行,定金可以确定买卖合同关系的成立,那大家知道定金有哪些法律特征,双方在约定定金时怎么确定约定的数额是合理的呢?那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定金有哪些法律特征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定金有哪些法律特征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有哪些法律特征

二、定金数额怎么确定

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过的部分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 ,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2、司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 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

三、定金与保证金的区别是什么

1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

2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流行的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另一种形式的保证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候,为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提存的保证金。

3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而且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

4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定金有哪些法律特征的法律知识。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具有从属性、具有预先支付性以及具有双重担保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性。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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