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标侵权的赔偿调解:
1、受理阶段责任: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申诉方是否受理并将是否受理情况下达书面通知;被申诉方收到申诉书副本后,应当在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
证据。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2、调解阶段责任: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一人主持,一人记录。调解员应当提前将调解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调解员应当拟定调解提纲,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实做好调解笔录,积极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
4、终结阶段责任: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争议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申诉请求和当事人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