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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转让与变更的区别

2019-05-06 08: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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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中,签订保险合同后,并不代表保险合同就一成不改了,保险合同很有可能发生转让和变更,这都是有可能的。那么,什么是保险合同的转让呢?什么是保险合同的变更呢?具体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保险合同的转让?

  1、定义

  保险合同的转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其实质是合同主体的变更。保险合同的转让通常是由保险标的所有权的转移或出售所引起。

  保险合同的转让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转让与保险人的同意。保险合同的转让与保险人的同意密切相联,但是存在着两种状态:一是必须有保险人的同意;二是可以有保险人的同意。

  第二,转让的方式。保险合同的转让,可以采取由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上背书或其他方式进行

  第三,转让的后果。在保险合同转让时,无论损失是否已发生,只要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仍具有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均可有效转让。

保险合同的转让与变更的区别

  二、什么是保险合同的变更?

  1、保险合同变更的定义

  保险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改变合同内容的法律行为。即订立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某些情况的变化而对其内容进行的补充或修改。

  2、保险合同变更的特点

  第一,必须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而定;第二,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表现为修改合同的条款;第三,变更保险合同的结果是产生新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保险合同的变更通常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和合同内容的变更。

  3、保险合同内容变更

  保险合同的内容变更表现为:财产保险在主体不变的情况下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种类的变化、数量的增减、存放地点、保险险别、风险程度、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费、保险金额等内容的变更;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职业、保险金额发生变化等等。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都与保险人承担的风险密切相联。合同任何一方都有变更合同内容的权利,同时也负有与对方共同协商的义务。

  4、变更程序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保险合同的内容变更须经过下列主要程序:投保人向保险人及时告知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的情况;保险人进行审核,若需增加保险费,则投保人应按规定补交,若需减少保险费,则投保人可向保险人提出要求,无论保险费的增减或不变,均要求当事人取得一致意见;保险人签发批单或附加条款。上述程序使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完成,变更后的保险合同是确立保险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

  三、保险合同的转让与变更的区别

  1.合同转让系由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而合同的变更只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不涉及第三人。

  2.合同转让只涉及合同主体的变更,不涉及合同内容的变化;而合同的变更则表现为合同内容的改变,不涉及合同主体的变化。

  3.在合同转让中,除第三人加人合同关系的情况外,因合同主体的变化将导致原合同关系消灭而产生一种新的合同关系;但在合同变 更的情况下,当事人只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合同关系仍然保持效力,不发生原合同关系消灭的问题。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相当于债权债务的转让。合同变更则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合同变更仅仅指合同内容变更,即合同双方协议将合同的内容进行一定的修改或者补充。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主体即当事人的变更(即合同转让)和合同内容的变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保险合同的转让与变更的区别”的相关法律内容,我们知道,保险合同变更的范围还是比较广的,从广义上讲,保险合同的变更是包括保险合同的转让的。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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