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咨询

我上班的时候开上司的车送货,我开车追尾了,警察判断我有责任,正好保险到期了,上司没有继续保险,只有交通保险,对方的车是他自己的保险公司给他修理的车,他的修理保险单给他的保险公司签了字,现在他的保险公司起诉我和上司和保险公司,这件事是我付钱还是上司付钱,还是去法庭开庭

2021-03-01 11:45: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强险全责和无责都可以赔付!括号内代表无责赔付数据!每次事故中,
    1。死亡伤残上限11万(11000元)
    2。医疗费用上限1万(1000元)
    3。财产损失上限2000元,(100元)
    以上超出部分由第三者责任险承担。
    但是第三责任险不区分损失类别,且不承担无责赔付!
    交强险是强制性的保险,条款全国一致,不买不得上路行驶!第三者责任险是自愿性的保险,建议购买!条款每个保险公司可能有小的差异,保险的额度也有多种,如10万、20万、30万、50万等等。
  • 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如下: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第四步:领赔偿款。商业险的报下理赔则依据保险合同而定。
  • 追尾的保险赔偿规则如下:
    1、交强险只要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交强险的保额内赔,超出交强险保额,由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赔偿。
    2、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
    当理赔超出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就需车主承担。
    3、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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