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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和收益人是一个人签名的,这类合同书能够 失效吗?

2021-05-06 09:3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因此,如果合同被认定无效,您可以主张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有损害事实存在
    (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
    (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58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
  • 《个人保险投保单》上,保险人、被保险人名子是我一个人,是我妻子代签的字,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而且正式保险单下来后,保险合同送达书上是业务员代签的字。?我知道后不同意上此保险。
    我能没有损失的情况下退保吗
  • 你好,一般来说。在保险合同上面,是需要保险签订的双方都签订的。按照您说的这个情况,您没有签名字的话,那么这个合同严格来讲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具体来说,您是可以进行协商处理,准备当时签订合同的证据,这样也是可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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