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范本咨询

我是和工厂签了无固定合同的员工。工厂会搬迁,但搬迁地点离老厂地址不远。如果我们工厂所有员工都不想去新工厂,我们解除合同,我能得到赔偿吗?谢谢你。

2021-01-09 08:24: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公司搬迁外地,按劳动法规定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果需要不愿意过去的话,应提前30天提出解除合同,并结清工资,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可以,工作地点变更要协商,协商不了,可以解除要求赔偿
  • 拒绝调动工作地点,且地点在合同书上。可以获得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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