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你一个问题。该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工作纠纷被领导殴打。殴打并不严重。他的脖子上有血迹,他还报警了。我要求对方公开道歉。他给我200元买绷带。我希望公司解雇他或降职。如果公司不同意,我可以去劳动局起诉他吗?
-
首先公司擅自对你做出降职的行为是违反《
劳动合同法》的。你可以找你公司的领导或者是人事部门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能成功,建议你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收集相关的
证据,直接申请
劳动监察单位介入或者申请
劳动仲裁,对
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