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范本咨询

辞职信于2月16日递交。三月份,因为有急事,我不得不提前离开。我告诉公司领导。因此,公司领导说,我必须招聘人才才能让我离开。如果我提前离开,我在二月份就得不到工资了。今年2月,我是一名全职员工,我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其中没有规定员工必须提前30天辞职

2022-07-19 14:1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劳动者要离开原工作岗位,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明确表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意思。除非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或者用人单位存在违法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出现《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是劳动者辞工的一项义务,而30天是用人单位批准辞工的一个最后期限,在30天内用人单位为了正常的生产安排也是有权要求劳动者办理离职的
  • 员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离职即可。在试用期内要提前3日通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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