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范本咨询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贵阳的民办教师,我现在准备要生二胎了,要向学校申请产假,但是校方说是产假期间没有工资也不给续买保险,要我自己全额买保险,请问我这种情况怎么办?

妇幼权益
2019-06-15 14:31: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教师的养老保险,按规定需要去你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拿上户口本身份证就可以了!养老保险需要交15年,等你到了退休的年龄再办一个退休手续!
    1.社保卡是等你社保交满15后,领取退休金用的。医保卡是看病、住院、买药用的。
    2.社保、医保的缴费基数是公司给缴的,当然,有规定最低基数的,按缴费比例缴纳,社保是26%,公司交18%,个人8%;医保是10%,公司8%,个人2%。
    3.社保卡看病报销不了的。4,现在社保卡跟医保卡有的地区已经合一了,只办理一张卡,既有社保也有医保。具体你可以问你们那的社保局!
  • 保险公司的理赔都是按合同的约定赔付。保险公司不会全额赔付,是根据你们签订的合同的比例进行赔付。
    有些药确实只能报销一部分,因为有的很贵,所以保险公司只承担合理范围内的医药费。
    保险公司会对医药费进行的合理性进行核定,所用的药物还有治疗方法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假如病人可以用国产药,他非用进口药,差价保险就不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63条规定,企业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你可以依照相关证据,举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 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发放生育津贴;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原工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产假工资而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
    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处理,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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