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范本咨询

我在理发店里去上班,刚去时候他说给你们保底但是每个月会扣200还说还要扣10天的,说我们要走的时候发给我们,现在快过年了,我们就去换老板要押的钱,但是老板说不给,说要提前一个月说,可是我们刚来的时候,他并没有说,只是说我们要走或者,过年如果要就给,他现在又说不给退了,我们就说要我们的合同他还说不给,在这个店里就只扣了我们3洗头的的押金其他的都没有扣。而且还说扣的那两百是生活费,可是为什么只要我们交生活费呢,之前都没有说按规矩办事,而且不晓得他们规矩是什么而且他给每个人说的都不一样我现在不晓得怎么办了,我们加起来5000多押金

2020-01-10 14:37:2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
    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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