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范本咨询

你好!如果土地合同租赁期到了,甲方怕不继续租赁,怎么写?

2021-04-20 09:20: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屋的买卖涉及的是物权的变更(房屋产权变更了),房屋的租赁不涉及物权,是合同的债权(只是房屋的使用权通过合同出租)。
    对某一财产,物权和债权同时作用时,一般物权具有优先效力,及物权的效力>债权的效力。
    比如:甲要买乙的房子,并且订了合同付了钱,但还没过户;结果乙却把房子以更高价格卖给了丙,过户了。这时甲是拿不到房子的,只能要求赔款。因为丙的物权效力大于甲的债权效力。
    但是有例外,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第229条规定: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简单点说,你先租了房子,房东再卖掉房子,这时新的房东不能以房子以买卖为由,要求你归还房子,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 书写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房屋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期限;
    (6)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转租的约定;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11)违约责任;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13)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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