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签署了10年的土地租赁权,但土地所有者在2018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转租给了其他人。请问,合同是在合法期限后签署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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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除特别主体以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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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否则的话就是无效的。如果是农村土地租赁的话,还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将农村土地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否则的话该签订的租赁协议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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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