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范本咨询

整个情况是这样的:一年前,我由前一个老板将宾馆转下来,房东要求加一万房屋押金,由于我没有钱就一直没有交,因此没有和房东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今年7月分,我又将宾馆转让,新的老板和房东签了新的合同,但因新的老板不想经营及我答应给他办的证件一个月也没办好,他强行将宾馆退还给我,但这没有征得房东的意见,只在我们写转让的合同上写了退还给我的字据,因此现在房东说那个新老板违约:没有征得他的同意将宾馆转让,把房子收回,抻金没收。请问这合理,有法律支持吗?

2019-09-22 17:05: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东未到期收回房子的话,你可以主张赔偿损失,除了约定的赔偿外,还可以主张退还押金、因装修产生的费用、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在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情况,双方无特别约定,出租方不得自行收回租赁物。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有约定,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收取违约金。这里指的是年租金。
  • 首先要确定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如果房屋没有合法产权,租赁合同无效,随时都可以退房并要求返还租金。如果合同有效,合同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是否退押金要看合同约定的退还条件。一般合同都会写,提前退租不退押金,最终是否退可以和出租人协商处理。在房屋不适合租赁的情况下,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这时可以要求退还押金。
  • 出租人要求承租人交付押金,不外乎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1、租赁期间,承租人对房屋造成了不当的损害,可以将押金用于损害赔偿
    2、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费、物业费一般都由承租人承担,押金可以担保承租人不拖欠支付上述费用;
    3、承租人违约逾期支付租金,押金可以用于冲抵拖欠的租金。出租人设置押金条款的目的是让承租人以金钱形式提供一定的担保。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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