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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021-02-23 14: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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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起诉离婚来说,起诉离婚是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的,我们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就可以去起诉,离婚了,再起诉离婚的过程中,这些材料也可以发挥相应的一些作用,比如说我们要准备好相应的一些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等,这些都是起诉离婚的过程中需要准备的。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他必要证据材料;

  2、涉及子女抚养费争议的,应提交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3、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等。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二、离婚诉讼费用标准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三、离婚诉讼费用缴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年××月××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起诉离婚的时候,准备的材料是越多越好的,这样才能够快速的离婚。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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