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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员工病假工资怎么算

2021-11-18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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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请病假的,那么劳动者都可以享受病假工资待遇,但是病假工资并不是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劳动法规定员工病假工资怎么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劳动法规定员工病假工资怎么算

  1、短期病假工资的计算。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长期病假工资计算。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劳动法规定员工病假工资怎么算


  二、工伤病假最多可以休多久

  职工在因工遭受事故伤害后,根据伤情严重程度,当然享有一定期限的假期,作为工伤伤情的治疗期和恢复期。该期限在法律上被称为停工留薪期。我国对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主要做了以下具体规定:

  1、工伤职工凭借医院的相关医疗病案、诊断证明等资料,可以最长享有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但具体的时长,应以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嘱建议为准。

  2、如果工伤职工伤情较重,在12个月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继续疗养的,依法还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期限,但需要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并且延长时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停工留薪期最长24个月。

  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在这最长的24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内,也就是工伤职工所称的假期内,工伤职工的工资照常发放,用人单位不得降低。

  三、劳动者病假时待遇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劳动法规定员工病假工资怎么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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