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让婆婆见孙子,是否违法这个问题?我们一起看看。首先,爷爷或奶奶等亲属,没有法律上的“探望权”。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该权利。虽然爷爷奶奶探望孙子是人之常情,但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如果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探望孩子,则侵犯了监护人的监护权。
因此,不让婆婆见孙子,是不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