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务合同关系

2019-08-27 14: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很多人都知道入职时要签合同,但也说不清楚自己签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经常把劳务合同也说成劳动合同。你知道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务合同关系吗?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在哪里?应该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务合同关系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务合同关系

  劳务合同关系可以随时解除

  一是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

  二是经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即可以解除合同关系;

  三是遭遇了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无法履行合同约定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

  劳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平等民事主体,可以在签订劳务合时约定随时解约应满足的条件;如解除合同中出现纠纷,将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予以调整。

  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不确定,即可以是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也可以是自然人之间;

  (2)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双方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而劳务合同中,双方是平等的地位,不存在管理关系,有的仅是经济关系;

  (3)内容不同:劳动合同关系中,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除此之外,还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而劳务合同关系中,一方只需给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而不需要购买社保,因此,若劳动者要求对方为其购买社保的,一般得不到支持;

  (4)法律适用不同:因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应适用《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纠纷则依据《合同法》进行审理,不能适用劳动法。

  三、应该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可以看出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相比,对我们劳动者更有利的是劳动合同。而区分我们应该签“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除了以下这些情形是按劳务关系处理外,其他的通常为劳动合同:

  1、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人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是指年龄在16周岁至退休年龄范围的,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而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都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机构除外),因此,就算用人单位没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只要其与劳动者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的,都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双方签订的为《劳动合同》,否则为《劳务合同》。

  2、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返聘人员;

  依法可以享受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因为已达退休年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根据《劳动法》规定,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因此,这些退休人员签订的合同为《劳务合同》。

  3、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

  这个是指具备劳动主体资格的人已经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其他地方以兼职身份继续工作的,这种情形不需要与后用工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

  4、企业内退人员等;

  内退,也即在企业内部提前退休的意思,但实际上双方又保留劳动关系,由原单位继续购买社保,只是员工无须在岗的情形,因此这种内退人员在另一单位就业的,按劳务关系处理,新的用人单位不必为其购买社保。

  5、临时用工也可以是劳务合同;

  因为临时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不像正式的员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聘用临时工的目的事为了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例如因为长工放产假,所以聘临时工当替工,这种情形下双方的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可签订劳务合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务合同关系以及其他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劳务合同关系是可以约定随时解除的。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