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
如果合同是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向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则是九十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
根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
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