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范本咨询

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怎么赔偿我

2019-09-07 13:4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解除合同:
    1、劳动者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不论原因是否被单位接受),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2、有以下三种情况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发生而导致劳动合同自行终止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法律,劳动者被除名、开除、劳教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当然,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除上面提到的四种不用经济补偿的情况,是要按相关法律规定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而劳动者提出的解除,只要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的,并不需要对其进行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你已经在公司连续工作了10年,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若公司不签订,应赔偿你,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你一定要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然合同到期后,就无权要求了,曾多次处理这种情况。
  •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的,是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而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因此解除合同,只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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