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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执照怎么办理

2018-07-12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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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建筑法,施工团队在施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执照,也就是所谓的施工许可证。下面,找法网小编就来说说施工执照怎么办理。

  一、施工执照怎么办理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政务中心建委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签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第三条规定的全部材料,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材料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办理施工执照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五)、招标(定标)备案书(附中标/定标通知书);

  (六)、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依法出具的资金证明(工期一年内为投资额的50%,工期一年以上为投资额的30%);

  (七)、已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

  (八)、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安全报监表;

  (九)、施工组织设计;

  (十)、有拆迁的,提供拆迁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不需要申请施工执照的工程类型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综上所述,施工执照办理流程为,填写资料提出申请,审核资料,颁发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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