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0月份我在一家火锅店当服务员以来,我就没有签过合同。现在我因为一些事情决定辞职,但是公司在每个月的10号发工资。如果我那天离开,10天的工资就没了。公司因人手不足而不予批准。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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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在公司工作十天辞职是有工资的,是否计算工资,需要根据当事人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天数进行确定,每工作一天就会有一天的工资,公司不支付工资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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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走人,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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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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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