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咨询

公司名称变更,要求我们重新签署合同。我们签了合同,但合同的生效日期是3月。如果我在三月份之前离开,会得到补偿吗

2022-07-06 13:53: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若只是公司名称发生变更,没必要重签,你有权拒绝。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执意的话,申请劳动仲裁。如因此离职,单位应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若新成立另一家企业法人,则是要签订新合同的
  •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