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咨询

a你好。 我在深圳的日资企业工作了8年。 按照法律的规定公司应该从2010年开始支付住房公积金,但是公司机关应该从2016年开始支付住房公积金。 我今天辞掉了工作。 我想让公司支付几年前的住房公积金。 我该怎么办,谢谢!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6-12 21:5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为一式两联无碳复写凭证,第一联管理部留存作为记账凭证,第二联作为单位存根备查。
    2、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既有财政统发又有单位自筹的,需将财政统发部分和单位自筹部分分别填制《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单位对集中封存库内的个人进行补缴时,在《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的单位名称和单位登记号栏填写补缴单位名称,在《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示个人明细。
    4、职工个人对在集中封存库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补缴时,在《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的单位名称和单位登记号栏填写补缴人姓名和个人登记号。
  • 您好,可与公司协商处理
  • 你好,建议咨询公积金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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