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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由使用者支付,但是现在使用者要求劳务派遣机构提交工资单。 使用者的要求正确吗?贝体怎么处理? 有相关法律文件吗?

2020-11-15 21:1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作为劳务派遣用工,您和劳务派遣单位构成劳动关系。如果您已经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已经在劳务派遣单位工作满十年的,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单位不签订的,您可以要求对方自应得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在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下,劳务派遣单位可以选择不与您续签合同,但是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务派遣同样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您好,可以要求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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