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咨询

合同到期的公司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继续签约,但是在公司工作。如果不同意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约的话,我想商量公司是否应该支付赔偿金。谢谢你。

2021-03-22 09: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建立劳动关系却始终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企业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但最多不超过11个月。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与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企业不承认其为员工,可参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如下规定办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劳动者被派遣到的工作单位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即用工单位是不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劳动者已经与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 视情况而定,一般劳务派遣用工只适用于于临时或替代性岗位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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