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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向国有企业派员,挪用企业货币资金18万元。派遣人员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刑事辩护
2022-06-07 14:4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因所在单位经营的需要,经集体研究决定,将公款划拨到名为个体实为集体的其他企业使用,如果其本人没有从中谋取私人的利益,则其行为不符合《刑法》规定的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包括使用人,在挪用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情况下,非国家工作人员也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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