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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执行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2022-12-12 15: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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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裁决执行的管辖法院是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符合条件的,也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无效仲裁裁决情况有无仲裁协议,越权所作出的裁决等。

仲裁裁决执行的管辖法院是哪里?,有哪些无效仲裁裁决情况

  一、仲裁裁决执行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仲裁裁决执行的管辖法院是: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1.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

  2.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在被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

  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立案审查处理;执行案件已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于收到不予执行申请后三日内移送原执行法院另行立案审查处理。

  二、有哪些无效仲裁裁决情况

  有如下无效仲裁裁决情况:

  1.在无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作出的、或以无效(呈过期)的仲裁协议为据作出的裁决;

  2.仲裁员的行为不当或越权所作出的裁决;

  3.以伪造证据为依据所作出的裁决;

  4.裁决的事项是属于仲裁地法律规定不得提交仲裁处理的裁决。

  仲裁的时效要根据是否有法律作出明确的规定来进行判断,如果有规定,则按照规定进行如果没有则依照诉讼时效进行计算。

  三、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是不是终局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仲裁的裁决是不是终局裁裁决,由劳动争议的类型而定,如果是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工作时间等的争议,是属于终裁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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