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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投资一分钱,但是营业执照上的法人的名字是我的。如果公司倒闭或一些债务,是否与股东无关,责任是合法的?

2020-10-04 20:37: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
    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例如:赵、钱、孙、李四位先生出资成立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100万,如在公司成立时四位先生全额缴纳了出资,并有相关的记录,则从法律上讲,四人对于公司的责任已经完成了。
    公司的债务一般不会落到四人的名下,不会用四人的身家财产来承担。因为公司与股东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就象赵先生一般不会替孙先生还债一样,股东一般不会替公司还债。
  • 如果你什么都不做,你还是要承担股东责任的。
    但是,你现在可以做的事情非常多,完全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具体情况可以向我咨询。
  • 既然这个股东要接管公司,则债务原则上应承续。但与债权人达成协议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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